很多人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比赛的激烈程度……
因为FIBA只需要打几场比赛,而NBA要打82场比赛(算上季后赛差不多100场)
所以FIBA只需要球员有短时间的爆发力,而NBA则要求球员有耐久力。
美国国家队FIBA实力相对下滑,主要还是因为NBA全球化的进一步升级,越来越多的国际球员(尤其是在本国打球甚至拥有欧洲国籍的非洲球员)在NBA生存,甚至成为MVP级别的球员。而不要忽视那些没有去NBA的国际球员在追求被NBA选中的过程中所取得的进步。这导致美国实力相对下滑,本土球员也不如之前那么耀眼,毕竟国际选秀在数量上还是有优势的,国际球员在MVP级别出现之后,本土球员的培养机会也会减少。
因为不看FIBA篮球,距离创造美。篮球圈的收视率就像金庸原著的火爆——人们不愿意花时间看,但必须评论。毕竟,浏览论坛比看篮球或看书有趣得多。
首先nba防守三秒是什么意思,FIBA比NBA更依赖三分球:
因为FIBA没有三秒防守规则,内线球员可以长时间呆在篮下,再加上FIBA采用较短的三分线,让内线更加拥挤,因此篮下根本打不出来,胜败全看三分球的发挥。像美国、加拿大这种由NBA球员组成的球队,很愿意多打一些篮下投篮和中距离投篮,而像巴西、南苏丹、日本这种长期按照FIBA规则比赛的球队,经常会出现全队投篮超过一半都是三分球的情况。
其次,NBA规则比FIBA更鼓励对抗:
NBA 判定是否犯规主要看三点,即防守球员的动作是否扰乱了进攻球员的速度、方向和平衡。如果没有,动作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轻微接触,不会被判犯规。另外,NBA 对使用非篮球动作犯规也有限制,主要有四种动作,会被判为进攻犯规:
射手以不寻常的角度向防守队员倾斜;
进攻队员突然改变路线(向侧面或向后)与防守队员接触;
攻击者以不寻常的角度踢球;
进攻方球员用手臂勾住防守方球员。
FIBA没有类似规定,任何接触都可能犯规。另外FIBA对身体犯规更严格,NBA称之为恶意犯规。NBA对恶意犯规的定义是造成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并有后续动作。除了爆头、绊脚等故意伤害,其他情况只要没有后续接触,基本不会吹恶意犯规。在FIBA规则下,任何不必要的接触都是身体犯规。
比如八村塁在对阵法国队的比赛中就犯了两次个人犯规,一次是用臀部推搡对手,另一次是右手切球失败后用左手拉拽戈贝尔,这绝对是NBA常见的犯规,但裁判却判了两次犯规。
这就造成了一个神奇的现象,按照FIBA球迷的理论,像加拿大这样以NBA为标杆的球队,在对抗中应该处于劣势,然而奥运会后却因为动作过大而被吐槽。
关键是,本场比赛狄龙出场23分钟,多特出场18分钟就被罚下,40分钟的比赛,两队罚球次数均超过30次,裁判如何掌控对抗?
三、国际篮联裁判控制比赛的情况较为严重:
先不说遥远的往事,加拿大对阵法国的比赛中,法国出手48次nba防守三秒是什么意思,罚球42次,这一节比赛才10分钟,在NBA,单场罚球超过40次都是被吐槽的。另外,法国对阵日本的比赛中,最后时刻的3+1也非常牵强,不仅接触轻微,法国球员还走步了。说这两场比赛是历史性的黑哨nba防守三秒是什么意思,一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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