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凤铝男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铝俱乐部”)是2008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总决赛冠军,与亚军天津荣钢、季军青岛双星一同取得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准入考核资格。本次考核由中国篮协(以下简称“CBA”)下属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以下简称“CBA联赛委员会”)负责,考核依据《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含《准入办法》和《准入标准及考核规则》)。评估组于8月4日至7日对三家俱乐部进行了现场考察,在三家俱乐部基本符合40支准入标准的情况下,CBA联赛委员会于2008年9月4日召开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天津荣钢入选,青岛双星为候选,广东凤鹭未入选。

在得知未入选后,凤麓俱乐部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了一系列主观、不理性的言论,称:“中国篮协无视此前公布的《准入条例》,‘突然’决定通过投票的方式将球队升级,这种看似‘民主投票’,其实是中国篮协操控的结果。”对此,中国篮协对媒体进行了正面回应。

2008年10月6日,凤麓俱乐部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了《请国家体育总局履行监管职责纠正中国篮协错误决定的申请》,请求撤销中国篮协关于2008—2009赛季CBA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的决定,确认凤麓俱乐部具有2008—2009赛季CBA联赛的参赛资格。

2008年10月7日,为了充分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认真对待广大球迷关心的重大问题,联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新赛季俱乐部准入问题。与会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天津荣钢篮球俱乐部、青岛双星篮球俱乐部加入CBA职业联赛,凤鹭俱乐部仍未被选中。凤鹭俱乐部继续向媒体散布谣言,诋毁中国篮协声誉,并于2008年10月22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篮协,法院于10月28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判决。

2、CBA联赛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分支机构,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合法。

凤麓俱乐部多次在媒体上发表声明,质疑CBA联赛委员会、CBA联赛以及现有CBA俱乐部的合法性,这种质疑毫无根据,极其荒谬。

(一)CBA联赛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分支机构。

中国篮球协会成立于1956年,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其分支机构CBA联赛委员会于2005年11月4日取得国家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

(二)CBA联赛委员会组成:

CBA联赛委员会原有25名委员,组成为:16家联赛俱乐部16名委员(每俱乐部指派1名委员)、中国篮协指派5名委员、特邀新闻、法律、行业研究、市场合作方等领域专家委员4名。10月7日天津荣钢、青岛双星入选后,联赛委员会委员增至27名,其中俱乐部委员增至18名。

(三)CBA联赛委员会的工作依据

CBA联赛委员会按照《中国篮球协会章程》和《CBA联赛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CBA联赛委员会章程》第五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联赛委员会是联赛的管理机构,负责中国篮协授权范围内的联赛及相关事务。修改联赛委员会章程、选举或罢免联赛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批准会员联名提案、罢免或增加会员等重大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包括经批准的授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包括经批准的授权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四)民主投票是CBA联赛委员会的基本工作程序

CBA联赛委员会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通过民主投票表决通过包括接纳新会员在内的所有事项。联赛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评估并选定18支俱乐部球队成为CBA联赛委员会会员,具体如下:

1、2004-2005赛季:本赛季为CBA职业联赛的过渡赛季,参加2003-2004赛季中国男篮甲A联赛的12支球队和2003年AB联赛的前两名球队全部入选,云南红河代替受罚的北京奥神参加本赛季联赛;

2、2005-2006赛季:本赛季由澳超联赛正式更名为CBA职业联赛,正式取消升降级制度,为第一个实行俱乐部准入制的赛季。《2005-2008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参赛球队规模控制在16支以内。除上述14支通过考核进入的澳超球队外cba职业联赛对我国篮球事业发展的成效和问题,北京奥神和中篮的东莞新世纪获得准入考核资格。北京奥神未参加考核,东莞新世纪通过考核,被联赛委员会批准参加CBA联赛。

3、2006-2007赛季:NBL的浙江广厦、青岛双星参加准入考核,均通过。2006年8月11日,CBA联赛委员会对浙江广厦、青岛双星进行了差额投票,通过了考核,浙江广厦以22票中的17票入选。

4、2008-2009赛季:本赛季有三支俱乐部参加评选——广东凤铝、天津荣钢、青岛双星。2008年9月4日,CBA联赛委员会投票,实行三选一制,天津荣钢入选,青岛双星替补入选。2008年9月20日,奥神俱乐部退出后,青岛双星取得参加CBA联赛的资格。2008年10月7日,CBA联赛委员会再次投票,确定天津荣钢、青岛双星入选。

上述事实无可争辩地表明,凤麓俱乐部在《退出声明》中所称的“其所谓的投票先例,其实不过是平等投票下的欢迎聚会……”是罔顾事实,故意歪曲事实。

三、中国篮协关于“冯铝事件”相关问题的声明

(一)准入制是中国职业篮球改革的基本制度设计

中国篮球联赛的市场化改革始于1995年,标志是全国篮球联赛引入主客场制。此后至2003-2004赛季结束,甲A联赛实行升降级制。自2003年起,中国篮协针对新形势下篮球运动发展的需要,于2004年5月启动了中国篮球联赛职业化改革“北极星计划”。准入制度是“北极星计划”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设计。

引入准入制是中国男篮甲A联赛区别于CBA职业联赛的重要标志。现代职业篮球与纯竞技篮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004-2005赛季之前,甲A联赛实行升降级制,浓缩了纯竞技篮球的价值取向;而CBA职业联赛实行准入制cba职业联赛对我国篮球事业发展的成效和问题,其价值取向是市场。对于竞技篮球而言,成绩才是最重要的,谁打进前两名谁就能晋级,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唯成绩论”在推行过程中给甲A联赛和俱乐部建设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职业篮球不是讲成绩的,它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市场的需求,或者说是直接满足球迷、媒体、投资者等多方面的需求,而这些是单靠成绩无法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的俱乐部职业化建设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做好“三个服务”。 CBA联赛委员会审定的准入标准体系包括管理体制、球员资源、球队水平、盈利模式、品牌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方面,而成绩只是衡量“球队水平”的因素之一。

经过五年的职业化改革探索,CBA联赛的竞技水平、市场价值、品牌形象、媒体评价、社会责任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CBA职业联赛是目前中国最健康、最具活力的联赛。

(二)《2008-2009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是评估NBL俱乐部准入的依据:

2008-2009赛季《录取实施方案》中的录取标准由2005-2008年《录取实施方案》中的50人调整为40人。与原方案相比,2008-2009年《录取实施方案》淡化了成绩指标,更加注重对NBL俱乐部综合能力的考核。这是在总结前三年俱乐部录取考核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联赛实际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目的是加强俱乐部建设,为CBA联赛的整体利益和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既然凤麓俱乐部申请参加2008-2009赛季CBA联赛,那么2008-2009赛季的准入实施方案当然也适用于其,而根本不是凤麓俱乐部所宣称的那样:“两种办法都明确规定了CBA联赛的准入考核标准。”而且,2008-2009赛季的准入实施方案第12条也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2008-2009年度招生实施方案》已于2008年4月30日下发至包括凤麓俱乐部在内的各参赛俱乐部,广东凤麓俱乐部已按时提交了评估申请材料,并接受了联赛委员会招生评估小组的现场检查,因此广东凤麓俱乐部相关人员对《2008-2009年度招生实施方案》的种种曲解,是故意为之,意在混淆视听,推卸责任。

(三)如何查看广东凤麓NBL联赛成绩

广东凤麓事件发生后,有观点认为CBA联赛委员会内有俱乐部成员反对凤麓的加入,是不想增加一支强队作为对手。这种观点并不成立,NBL是CBA下一级联赛,整体水平并不高,新进入CBA的球队短期内不会对目前的CBA球队构成威胁。具体来说,凤麓俱乐部成立于2006年11月16日,至今不到两年,其梯队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一线队员大多是从其他CBA俱乐部转会而来的球员,主力阵容7人平均年龄接近30岁。在今年NBL联赛第一阶段,在所有球队均由国内球员参加的情况下,凤麓仅获得小组第四名,勉强晋级。这样的球队即便进入CBA联赛,发展潜力也十分有限。众所周知,制约CBA联赛发展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内优秀球员数量不足,因此我们鼓励NBL俱乐部做好梯队建设,部分俱乐部的盲目投入、急功近利的做法,会对俱乐部的财务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无法实现俱乐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符合职业联赛制度设计的初衷,与职业联赛健康发展的理念相悖。

(四)CBA联赛委员会投票方式合法,投票结果有效

上述事实表明,中国男子篮球最高水平的竞技体育——CBA职业联赛是由甲A联赛转型而来。CBA联赛委员会的成立和准入制度的实行,是CBA职业联赛区别于甲A联赛的两个重要特征。CBA联赛委员会《章程》明确规定,民主投票是CBA联赛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必经程序。此外,2008-2009赛季《准入实施方案》中《准入标准》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均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

2008年9月4日,CBA联赛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投票。当时,北京残奥会筹备工作繁忙,有一名委员因突发状况未能出席,导致有投票权的委员只有16人,不足三分之二(17人)。首轮投票中,天津荣钢获得8票,青岛双星获得7票,广东凤鹭获得1票。为了充分听取各位委员的意见,认真对待广大球迷关心的重大问题,联赛委员会在2008年10月7日的全体会议上再次讨论了新赛季俱乐部入会问题。与会委员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天津荣钢获得25票,青岛双星获得24票,广东凤鹭获得0票。

上述投票结果仅代表CBA俱乐部投资人及其他相关委员基于CBA联赛整体利益作出的选择,并不否定凤麓俱乐部近两年在NBL联赛中取得的成绩和所做的工作。换言之,委员会投票并不也不能决定赛事的名次,而只是决定是否接纳一家新俱乐部加入现有的CBA职业联赛大家庭,成为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

投票时,各俱乐部投资人及相关委员本着联盟和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俱乐部权属清晰、资金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制度健全、运营规范、训练基地设施齐全,赛事管理、赛事及市场推广专职人员数量、经验和能力,俱乐部的竞技成绩、梯队建设、人才输送,以及俱乐部地域分布均衡,符合联盟发展战略,有利于联盟市场化发展,符合联盟和赞助商利益等因素,投出了负责任的一票。

这种秘密投票方式意味着所有投票代表都有充分的空间表达自己的意愿,中国篮协根本没有主观意图和程序上操纵投票结果的可能性,因此,冯璐对中国篮协“暗箱操作”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

事实上,凤麓俱乐部并非“事先不知道投票程序”,根据多名联盟委员的反馈,早在2008年9月4日投票之前,凤麓俱乐部就曾通过上门拜访、电话拜访等多种方式,争取多家俱乐部的支持。

此外,2008年6月29日《佛山日报》(凤麓俱乐部所在地报纸)A8版明确指出:“至于球迷最为关心的晋级CBA,中国篮协仍需对凤麓男篮各方面条件进行审核,最终由16家CBA俱乐部投票决定。若凤麓男篮通过全部要求,佛山球迷今年10月便可在主场观看精彩的CBA比赛”;2008年7月4日《东莞日报》也以《奥运会后CBA16家俱乐部投票,凤麓与天津争夺CBA名额》为题作了相关报道。

可见,凤麓俱乐部所谓不知道入场仍需投票的说法完全是一派胡言,其目的就是转移视线、转移矛盾、欺骗全国球迷、误导舆论!

(五)凤麓俱乐部没有诚意妥善解决问题

10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凤麓法律团队负责人李江称,‘篮协比黑帮还坏,黑帮头目会给下属解释的机会,篮协却不给我们机会,直接投了我们、枪毙我们。我们多次找篮协交涉,都没有机会,双方调解的机会都没有。’”凤麓俱乐部在“退出声明”中也两次提到:“中国篮协拒绝接受其质疑、批评和合理要求”、“拒绝与凤麓俱乐部联系沟通”。这又是捏造,是非颠倒,是一派胡言。

事实是,投票结果公布后,凤麓俱乐部相关人员曾两次(9月5日、9月13日)前往中国篮协,粗暴质问,坚持要求更改联赛委员会投票结果,并威胁要诉诸法律。篮协安排工作人员严肃接待,并要求其按程序提供正式的书面投诉材料,但凤麓俱乐部以“内部原因,不便提供材料”为由,多次拒绝。同时,他们还通过私自录音、断章取义、向媒体散布不实言论等方式,歪曲事实、恶意炒作。此后,凤麓俱乐部再也没有与中国篮协有任何联系,直至在媒体上宣布“退出中国篮协组织”。但我们至今仍未收到俱乐部的任何书面材料。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凤麓俱乐部自始至终没有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诚意。

(六)必要时中国篮协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自2008年9月4日以来,凤麓俱乐部多次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做出不实言论,损害了CBA联赛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严重侵害了CBA大家庭的整体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篮协将在适当时候启动法律维权程序。

这里我们想重申,CBA职业联赛的改革发展仍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包括准入规则等制度设计正在进一步完善。真诚希望各俱乐部、球迷、媒体、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建议cba职业联赛对我国篮球事业发展的成效和问题,共同推动CBA职业联赛更好更快发展。

中国篮球协会

2008 年 11 月 3 日

附件1:

“丰铝事件”重演

——4月7日,NBL联赛第一阶段比赛落下帷幕,天津队夺得宁海赛区第一名;青岛队夺得张家港赛区第一名,凤铝队位列赛区第四名。

——4月30日,CBA联赛委员会在千岛湖会议通过了《2008-2009年CBA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

——7月5日,NBL联赛第二阶段比赛落下帷幕,广东凤铝队夺得冠军,天津荣钢队夺得亚军,青岛双星队夺得季军。

——8月7日,CBA联赛准入评估组完成对广东凤铝、天津荣钢、青岛双星的准入评估,三家俱乐部均通过准入评估。

-9月4日,CBA联赛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三支球队获得2008-2009赛季CBA联赛参赛资格,投票结果为:天津荣钢获得参赛资格,青岛双星获得替补资格。

-9月5日,凤麓俱乐部向中国篮协提出诉讼,威胁要采取法律行动,要求中国篮协更改联赛委员会投票结果,但俱乐部以俱乐部内部原因为由,拒绝了篮协提供书面投诉材料的要求,甚至还偷偷录音与篮协工作人员的通话。

-9月6日,凤麓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质疑以投票方式确定俱乐部参赛资格的合法性,认为篮协临时将升级依据由准入制改为“投票公投”。此外,认为篮协实际控制了超过半数的选票,投票过程中存在黑幕操作,并表示将起诉中国篮协。在新闻发布会上,凤麓俱乐部部分工作人员称,自己对投票一事并不知情。

——9月8日,CBA联盟办公室负责人针对凤麓俱乐部提出的质疑,做出四点回应。

-9月13日,凤麓俱乐部第二次向中国篮协提出申诉,要求中国篮协更改投票结果,联盟办公室负责人再次要求凤麓俱乐部按申诉程序提交书面材料。

—9月21日,鉴于北京奥神未能通过准入考核,失去参加CBA联赛的资格,青岛双星篮球俱乐部以替补身份参加2008—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

-9月23日,凤麓俱乐部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其律师表示将质疑“CBA联赛的合法性”、“CBA联赛参赛规则的合法性”、“现有16支俱乐部是否合法入场”。质疑现有球队“是从正门堂堂正正进去的?还是从烟囱进去的?”

——9月23日,中国篮协发布《关于广东凤麓俱乐部准入的五点声明》。

-9月28日新华社发:《CBA联盟领导就近期球迷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10月6日,凤麓俱乐部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总局依法行使监管权,撤销中国篮协对2008-2009赛季CBA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决定,确认广东凤麓篮球俱乐部具有2008-2009赛季CBA联赛参赛资格。在申请书中,凤麓俱乐部对《CBA联赛委员会章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10月7日,CBA联赛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就“丰铝事件”进行讨论,25名委员再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天津荣钢25票、青岛双星24票、广东丰铝0票。会后,16家俱乐部发表了《联合声明》。

——10月10日,针对CBA16家俱乐部的《联合声明》,凤麓俱乐部声明称:16家俱乐部的声明内容与凤麓俱乐部的主张并不冲突,凤麓俱乐部也并非是在质疑CBA联赛的合法性。

——10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复凤麓俱乐部的申请。

-10月22日,因不满国家体育总局的答复,凤麓俱乐部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篮协,凤麓俱乐部法律团队负责人李江称,凤麓俱乐部有100%的胜算。

——10月23日,凤麓俱乐部法律团队负责人李江表示:篮协比黑帮还坏,黑帮头目会给下属解释的机会,篮协却根本不给我们机会,直接投了我们,枪毙了我们。我们多次找篮协交涉,都没有机会,这让我们连调解的机会都没有。

——10月24日,凤麓声明:尊重联赛规则就是尊重联赛合法性。凤麓俱乐部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联赛资格,并未质疑联赛及规则的合法性。

——10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凤麓俱乐部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

——11月2日,凤麓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退出中国篮协”,并发表“退出声明”。

——11月2日,中国篮协发布《关于凤麓俱乐部<退出声明>的声明》。

——11月3日,中国篮协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澄清“冯铝事件”真相。

附件2:

广东凤铝表述对比

1、2008年9月22日,肖庆龙确认,凤麓将就此事采取法律行动。“我要强调,我们针对的绝对不是中国篮协,而是那些破坏篮球大环境的人。”肖庆龙的矛头直指篮协直接负责CBA事务的三位主要领导。“赢了当然好,输了就退出!”肖庆龙说。

——中国青年报北京9月22日

2008年11月2日,“其实我们不是永久退出中国篮球,只是现在的环境实在不好……”肖庆龙说,“我敢断言,中国篮球如果继续由张雄、刘晓农带领,迟早是要完蛋的。牺牲凤麓无所谓,但我希望我们的退出能给篮协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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